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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全省性社会组织
评估指标(2025年度试行)

广东省民政厅2025年度评估通知以附件2发布9类社会组织评估指标(试行)。本页整理指标分类、100分制等级线与新旧口径差异,政策原文以官方附件为准。

适用:全省性社会组织 9类指标 100分制 5A ≥ 95.1
适用地区
广东省
在广东省民政厅登记的全省性社会组织
政策年度
2025年度
指标标注“试行”
发文时间
成文 2026-04-21
发布 2026-04-24
官方依据
广东省民政厅2025年度评估通知
及附件2(2-1至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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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度已改为100分制,不要沿用2023年度的1000分制2023年度通知曾按1000分制(5A≥951分);2025年度通知改为100分制(5A≥95.1分)。两套口径不可混写,也不能把旧年份的分数直接对比新年度。

一、指标体系结构(原文要点)

评估指标按组织类型分别编制,共9类,对应附件2-1至2-9:

  1. 慈善类社会团体;
  2. 行业协会商会;
  3. 联合类社会团体;
  4. 学术类社会团体;
  5. 专业类社会团体;
  6. 基金会;
  7. 教育培训类社会服务机构;
  8. 科技类社会服务机构;
  9. 普通类社会服务机构。

每类指标按“一级指标—二级指标—三级指标—考查要点—分值”五层展开。一级指标覆盖党的建设、基础条件、内部治理、工作绩效、社会评价等方面,但各类组织的分项名称、子指标与分值不同,须按本机构所属类别对照对应附件。

以上为附件原文结构归纳。具体子指标与分值以附件2-1至2-9原文为准,本页不逐条转录。

二、评分方式:满分100分

按2025年度通知,评估满分为100分,按得分所在区间确定等级。指标附件给出各三级指标的分值,累计构成该类别总分;通知另行规定等级线与结果运用。

与深圳地方标准的区别:深圳采用“5个维度各100分、按权重加权为标准分100分”的计算方式;广东2025年度按指标分值直接累计为100分。两者计算逻辑不同,不能互相套算。

评分口径据通知整理;如通知后续调整,以最新文件为准。

三、等级线(据2025年度通知)

广东省全省性社会组织评估等级线(2025年度,100分制)
评估等级得分区间备注
5A≥ 95.1 分最高等级
4A90.1 — 95 分
3A80.1 — 90 分
2A70.1 — 80 分
1A≤ 70 分起点等级

区间按通知表述照录。2023年度为1000分制,5A需≥951分,与本表不可混用。

四、新旧口径对比(实践解读)

广东省评估口径变化:2023年度与2025年度(据两份通知整理)
对比项2023年度2025年度
计分方式1000分制100分制
5A门槛≥ 951 分≥ 95.1 分
指标性质按年度通知附件发布标注“试行”
使用时注意不可与2025年度分数直接对比以2025年度通知与附件为准

对比为便于理解所作的整理;不同年度通知的适用范围与指标分类也可能调整,正式口径以当年通知为准。

五、上位依据与常见问题

评估工作的上位依据是《社会组织评估管理办法》(民政部令第82号,2026年3月1日施行,同时废止2010年民政部令第39号)。该办法统一规定评估内容为党的建设、基础条件、内部治理、工作绩效、社会评价五方面,等级有效期5年,自公告次年1月1日起算至第5年12月31日;省级民政部门可制定本地区实施细则。

广东的指标和深圳的指标能通用吗?

不能。广东2025年度指标适用于在广东省民政厅登记的全省性社会组织;深圳DB4403/T 475—2024适用于深圳市(含深汕特别合作区)。登记层级与适用地域不同,指标体系、权重和等级线都不一样。

“试行”指标是否意味着随时会变?

“试行”表示文件仍在完善阶段,后续年度可能调整指标与分值。准备材料时应以当年通知附件为唯一依据,不宜直接沿用往年附件。

等级和捐赠税前扣除资格是同一件事吗?

不是。评估等级由民政部门组织评定;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按财政、税务、民政部门另行规定确认。民政部令第82号已不再把“3A以上可申请该资格”作为本办法条款,两类事项须分别核对。

官方原文

发布单位
广东省民政厅
更新时间
2026-10-30(本页整理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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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说明

本页为翌行基于公开政策文件整理的资料与解读,不是政府机关发布文件。指标原文以官方附件为准;解读部分为服务经验总结,不构成评估结论,也不承诺任何评估等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