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度浙江省全省性社会组织等级评估申报:关键节点与准备清单
浙民社〔2026〕88号通知的评估对象、8月18日截止节点、实地评估流程与不收费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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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总等级评估、财税资格与合规事项的公开信息,覆盖浙江、深圳与广东。每条内容标注适用地区、政策年度、官方依据和更新时间,并区分政策原文与实践解读。
浙民社〔2026〕88号通知的评估对象、8月18日截止节点、实地评估流程与不收费规定。
杭民发〔2026〕48号通知的参评条件、不予评估情形、分级预评与委托市评估机构、不收费规定。
177家参评组织全量名单,支持按机构名称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检索。
2025—2027年度86家、2026—2028年度56家,以及取消资格60家,逐条可检索。
10家机构,免税资格有效期2026年1月1日至2030年12月31日。
5个维度加权为100分,含5类组织适用范围、等级线与2026年度申报节点。
9类指标、100分制,5A需≥95.1分,2023年度1000分制不可混用。
“原文要点”指官方文件中的规定表述;“实践解读”是翌行在服务社会组织过程中的整理与经验总结,不代表主管部门意见。名单类页面按公告逐条录入,并提供官方原文链接,便于核对。
按浙江省民政厅2026年度通知,全省性社会组织等级评估由省民政厅组织并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实地评估,评估所需经费由省民政厅承担,不向参评社会组织收取任何费用。市、县级社会组织的评估安排以当地民政部门通知为准。
不能。2026年度申报截止时间为2026年8月18日,官方通知明确按报名时间先后排序、额满为止。2026年8月27日已公示177家参评组织名单。下一年度申报时间以浙江省民政厅“通知公告”栏目发布为准,建议提前完成材料梳理。
按《浙江省全省性社会组织评估工作规程》,评估等级有效期为5年。按现行《社会组织评估管理办法》(民政部令第82号,2026-03-01施行),有效期自公告次年1月1日起算至第5年12月31日。可申请的情形包括:取得登记证书满2年且未参加过评估、评估等级满5年有效期、在有效期内距期满不足1年、在有效期前4年内申请重新评估;同时,在有效期的前4年内只能申请1次重新评估,前2年内申请可简化实地评估。
不等于。参评组织名单公示表示通过资格审核、进入评估流程,不代表任何评估等级。评估结果由省民政厅另行审定、公示并发布公告,最终以官方公告为准,任何机构都不能承诺等级。
不是。免税资格解决的是机构自身哪些收入可以免征企业所得税,通常由财政、税务两部门认定,有效期5年;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解决的是捐赠人能否税前扣除,由财政、税务、民政三部门联合公告,有效期3年。两类名单相互独立,需要分别核对。
不能这样判断。本页收录的是特定年度、特定批次的公告名单,可能存在其他批次、其他层级(市、县)公告或后续新增。请以财政部门、税务部门和民政部门的最新公告为准;涉及纳税申报时,建议向主管税务机关确认。
通常围绕评估指标组织证据链:章程与历次修改记录、理事会与监事会会议纪要、重大事项表决记录、党组织建设材料、年度审计报告与财务报表、捐赠与项目台账、年度工作报告与信息公开记录、奖惩与信用信息。建议按“指标—材料—责任人—时间节点”建立对照表,先自查缺口,再逐项补齐。具体清单以当年官方材料目录为准。
各地流程不同,通常包括申报与资格审查、评估培训、材料受理、线上审查与实地评估、评估委员会审定、公示(一般5个工作日)、异议复核、发布结果公告等环节,跨月较为常见。具体时间以当地民政部门当年通知与公告为准,任何机构都不能承诺时限或等级。
现行版本为民政部令第82号,2026-01-22公布、2026-03-01施行,同时废止2010年民政部令第39号。主要变化包括:明确自愿申请;评估内容统一为党的建设、基础条件、内部治理、工作绩效、社会评价五方面;有效期5年自公告次年1月1日起算至第5年12月31日;有效期前4年内可申请1次重新评估,前2年内申请可简化实地评估;不予评估情形收窄为未按规定参检或履行年报义务、本年度或上年度受罚款以上行政处罚等;新增跟踪评估与核查评估的动态管理。
本页为翌行基于公开政策文件整理的资料与解读,不是政府机关发布文件。政策原文以官方公告为准;解读部分为服务经验总结,不构成法律、财税或评估结论。名单数据按公告原文录入,如官方后续更新,以更新后的公告为准。